爱玛仕:以手工成功"迷信"了我们

来源:中华网 日期:2011-01-13

    那个天才而英俊的诗人兰波,在诗中如是写过,“未来的日子将会是一个以手创造的世纪。”冥冥中这句诗似乎写给了 HERMES,也是写给我们,尤其是我们中那些热爱奢侈品付得起昂贵代价的成功者。
    
    时尚界不知是真是假的一个故事,但HERMES一定会希望它是真的:某位喜欢奢侈生活的富翁千金散去不复来,沦落到破产出门的境地,他住进了下层佣人们才会选择的公寓时,随身仍然带着一只精美高贵的皮箱。有人看他实在难以维持日常开支,便劝他把那箱子卖了,“至少够你宽裕地过上半年。”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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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不,”老先生固执地说,“留它在身边,至少我还觉得自己是个有钱人。”
    
    何故?就因为这是一只 HERMES的皮箱。
    
    HERMES之所以拥有如此至死迷信的信徒,全因为它的产品绝大多数是手工制品。置身于自动化机械化批量的生活,何物能说明身份?它应该是数量很少的东西。要做到数量很少也容易,但既少又昂贵的,就只有手工奢侈品了。审美情趣在逐渐上升的现代人统统成为拜物教教徒,那手工打造之物轻轻在批量时代闪过,视觉的愉悦与一丝傲慢刹那间生起,人生的意义,就这样在一针一线或那个马车图案的LOGO上卑微显现了出来。
    
    所以在通往物质天堂的路上,那么多的红男绿女向往手工。手工,已成为我们关于身份感的迷信。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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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爱玛仕就成功地“迷信”了我们,在潮流的风生水起间笑傲江湖。
    
    那个天才而英俊的诗人兰波,在诗中如是写过,“未来的日子将会是一个以手创造的世纪。”冥冥中这句诗似乎写给了 HERMES,也是写给我们,尤其是我们中那些热爱奢侈品付得起昂贵代价的成功者。
    
    随便告诉你这种丝巾的外延:将丝巾在胸前打上个花结,娱乐场所中显示你的端庄淑美;将大丝巾披在肩上,正式场合展示华丽与优雅;将花丝巾系在颈后,休闲场合便多了几分飘逸的动感。它还可以成为头巾、腰带等等,对一个爱马士的信徒来说,它几乎是万能的,只要你愿意相信。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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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战时还在为法国骑兵在皮革堆中折腾的 HERMES,灵机一动把本来用于汽车篷布上的拉链用到了服装上,于是一跃而起进入时髦品牌商的圈钱行列。1920年, HERMES为威尔士王子设计的拉链式高尔夫夹克衫,成为了20世纪皮革服装中最早的成功设计,据说“引起一时轰动。”
    
    丝巾不过是人生可有可无的一件小饰品,就象皮包一样。但在追着奢侈品潮流奔跑的中产阶层、领导奢侈品潮流的资产阶级眼里,他们是必需品。所谓时尚,不过是对物质与生活的态度,当然,前提是你的口袋里要装着以废纸态度对待的支票簿。我们就来说说需要支票的皮包吧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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